如符任何一條,即屬事故車
1、經過撞擊,損傷到發動機艙和駕駛艙的車輛。
2、車身后翼子板撞擊損傷超過其三分之一的車輛。
3、縱梁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4、減振器座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5、ABC柱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6、因撞擊造成汽車氣囊彈出的車輛。
7、其它不可拆卸部份有嚴重的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8、車身經水浸泡超過車身二分之一,或積水進入駕駛艙的車輛。
9、車身經火焚燒超過0.5平方米,經修復仍存在隱患的車輛。
準確掌握《車輛報廢標準》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的社會目標一是保護環境,二是節約資源。而執行《車輛報廢標準》是面臨的關。有些單位和個人為了購置新車,將未到報廢期限的舊車提前報廢,這既增 加了運輸成本,也造成了資源浪費。與此同時,也應嚴格控制延緩報廢,因此對延緩報廢作出嚴格檢驗手續等規定是十分必要的;否則會造成車輛的過度使用,也嚴重影響交通運輸質 量和效率,很難保證車輛的和環境不被污染。
異地車輛本市解體報廢的辦理流程
1、異地車輛本市解體報廢所提供的手續環節與本市機動車輛相同,具體有五種情況(企業用戶、個人用戶、外事個人、外事企業、領使館)。
2、異地車輛本市解體報廢完成后,由各車管分所將異地報廢解體證明書、解體廠車輛回收證明、報廢車輛解體照片等內容進行封裝,交由車主。由車主將其拿回車輛注冊地進行核銷,取得《機動車注銷證明書》、《機動車報廢回收證明書》。
機動車報廢所需資料:
1、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私車);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公車);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需填寫);
6、委托書(需填寫);
7、機動車車輛;
8、機動車車牌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