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設計部門:
1、具有獨立承擔重要研究課題或有主持和組織重大工程項目設計的能力,能解決本專業領域的關鍵性技術問題。
2、有系統堅實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領域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3、有豐富的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實踐經驗,取得過具有實用價值或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研究、設計成果,或發表過有較高水平的技術著作、論文。
4、能夠指導工程師、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理論水平:
,具有系統、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具備跟蹤本專業國內外科技發展前沿的學識水平和技術創新能力。
第二,對所從事的專業有深入的研究和獨到的見解,在同行專家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較了解掌握本專業國內外新技術新工藝現狀、新科技信息和發展趨勢,具有對大型項目設計、評估、鑒定、組織實施的能力。
第四,比較掌握本專業相關法規、有關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和技術規程。
個人申報。申報人員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提交反映自己水平、能力、業績貢獻的材料和有關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合格證及獲獎證等證明材料。破格人員要在評審表封面上注明破格申報字樣。
單位推薦。國有單位,首先要將申報人員的相關申報材料、證件等向本單位全體職工公示,征求單位內各方面意見,然后在確定上報人員。省屬企事業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市屬企事業單位經市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匯總后,統一報省職改辦。非公有制企事業單位,按屬地原則經所在設區市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匯總,然后統一報省職改辦。中央駐地方有關單位,由單位直接報省職改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