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運輸距離及運輸方式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運距以挖、填區的重心之間直線距離計算,也可按挖方區重心至棄土區重心之間的實際行駛距離計算,或按循環路線的二分之一距離計算,當棄、置土運距>15km時,不再執行定額項目,按社會運輸價計算。
為了提高鏟運機的生產率,除規劃合理的開行路線外,還可根據不同的施工條件,采用下列施工方法:
(1)下坡鏟土。應盡量利用有利地形下坡鏟土。這樣可以利用鏟運機的重力來增大牽引力,使鏟斗切土加深,縮短裝土時間從而提高生產率。一般地面坡度以5°~7°為宜。如果自然條件不允許,可在施工中逐步創造一個下坡鏟土的地形。
(2)跨鏟法。預留土埂,間隔鏟土的方法。可使鏟運機在挖兩邊土槽時減少向外撒土量,挖土埂時增了兩個自由面,阻力減小,鏟土容易,土埂高度應不大于300mm,寬度以不小于拖拉機兩履帶間凈距為宜。
(3)助鏟法。在地勢平坦、土質較堅硬時,可采用推土機助鏟以縮短鏟土時間。此法的關鍵是雙機要緊密配合,否則達不到預期效果。一般每3~4臺鏟運機配1臺推土機助鏟。推土機在助鏟的空隙時間,可做松土或其他零星的平整工作,為鏟運機施工創造條件。
土方開挖按施工環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為明挖、洞挖和水下開挖分類。在水利工程中,土方開挖廣泛應用于場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閘、壩、溢洪道、水電站廠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開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廠房、各類平洞、豎井和斜井)開挖,河道、渠道、港口開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開采,圍堰等臨時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結構物的拆除等。
在施工前,需根據工程規模和特性,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導流方式和工程進度要求,施工條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選定開挖方式。明挖有開挖、分部位開挖、分層開挖和分段開挖等。開挖適用于開挖深度淺、范圍小的工程項目。開挖范圍較大時,需采用分部位開挖。如開挖深度較大,則采用分層開挖,對于石方開挖常結合深孔梯段爆破(見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層。分段開挖則適用于長度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對于洞挖,則有全斷面掘進、分部開挖和導洞法等開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