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吊頂型灑水噴頭及吊頂下設置的灑水噴頭外,直立型、下垂型標準覆蓋面積灑水噴頭和擴大覆蓋面積灑水噴頭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應為75mm~150mm,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在梁或其他障礙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灑水噴頭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同時濺水盤與梁等障礙物底面的垂直距離應為25mm~100mm。
2)當在梁間布置灑水噴頭時,灑水噴頭與梁的距離應符合規定。確有困難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于550mm。梁間布置的灑水噴頭,濺水盤與頂板距離達到550mm仍不能符合規范規定時,應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設灑水噴頭。
3)密肋梁板下方的灑水噴頭,濺水盤與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離應為25mm~100mm。
4)無吊頂的梁間灑水噴頭布置可采用不等距方式,但噴水強度仍應符合相應的要求。
消防噴淋頭安裝
1. 噴頭安裝必須在系統試壓、沖洗合格后進行。
2. 噴頭安裝時,不應對噴頭進行拆裝、改動,并嚴禁給噴頭、隱蔽式噴頭的裝飾蓋板附加任何裝飾性涂層。
3. 噴頭安裝應使用專用扳手,嚴禁利用噴頭的框架施擰;噴頭的框架、濺水盤產生變形或釋放原件損傷時,應采用規格、型號相同的噴頭更換。
4. 安裝在易受機械損傷處的噴頭,應加設噴頭防護罩。
5. 噴頭安裝時,濺水盤與吊頂、門、窗、洞口或障礙物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6. 安裝前檢查噴頭的型號、規格、使用場所應符合設計要求。系統采用隱蔽式噴頭時,配水支管的標高和吊頂的開口尺寸應準確控制。
7. 當噴頭的公稱直徑小于10mm時,應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裝過濾器。
8. 當梁、通風管道、排管、橋架寬度大于1.2m時,增設的噴頭應安裝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9. 下垂式早期抑制快速響應(ESFR)噴頭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應為150mm~360mm。直立式早期抑制快速響應(ESFR)噴頭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應為100mm~150mm。
消防噴淋頭驗收
1. 噴頭設置場所、規格 、型號、公稱動作溫度、響應時間指數(RTI)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抽查設計噴頭數量10%,總數不少于40個,合格率應為。
2. 噴頭安裝間距,噴頭與樓板、墻、梁等障礙物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抽查設計噴頭數量5%,總數不少于20個,距離偏差±15mm,合格率不小于95%時為合格。
3. 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和有冰凍危險場所安裝的噴頭,應采取防護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4. 有碰撞危險場所安裝的噴頭應加設防護罩。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5. 各種不同規格的噴頭均應有一定數量的備用品,其數量不應小于安裝總數的1%,且每種備用噴頭不應少于10個。
消防器材是人類與火災作斗爭的重要武器,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多種學科的相互滲透,給消防器材的更新發展帶來了生機與活力。消防器材涉及的面廣、種類多。從火災自動控測報警系統、滅火器、固定滅火系統、消防車專用器材、車及供水器材、個人裝備和救生設備、通信調度指揮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