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業是指成功跨越創業死亡谷后,進入高質量和爆發式增長階段的成長型中小企業,是綜合效益突出、增長速度較快、行業影響力大、社會誠信度高、示范帶動作用強,引領我市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帶動我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標桿企業。
瞪羚企業的申報,遵從企業自愿的原則,由企業自主申報。濟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認定管理,并給予政策支持和培育扶持。
申報基本條件:
(一)在本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的資格。
(二)生產經營、納稅和信用狀況良好,近三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的、環境、質量等重大事故。
(三)符合我市的產業發展方向,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新一代信息產業、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行業、領域。支持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或新模式。具體支持范圍需要根據省、 市工作部署由當年度申報通知確定。
(四)申報企業須持續經營三年及以上(滿三個會計年度), 為非上市公司控股、并購的企業,且尚未在境內、外股票市場(新三板和各類非主板股權交易市場除外)上市。
(五)企業成長性指標:申報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在 1000 萬- 1億元,近兩年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復合增長率須達到 20%;上年度營業收入 1 億至 4 億元,近兩年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復合增長率達到 15%;上年度營業收入 4 億元以上,近兩年營業收 入或利潤總額復合增長率達到 10%。近兩年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復合增長率超過 30%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可放寬至 500萬元。
(六)企業創新能力指標:申報企業持續創新能力較強, 近兩年年度研發投入強度(R&D)應達到 3.5%及以上;申報企業至 少獲得發明專利授權 2 件或軟件著作權 4 件或參與制(修)訂國家、行業標準 1 項。
(七)企業信用指標:申報企業提供由人民銀行或其他商業銀行出具信用評價報告。
獎勵扶持政策:
1、對認定合格的企業授予“濟南市瞪羚企業”榮譽稱號。
2、市級瞪羚企業依據現行獎勵政策相關內容予以資金獎勵;省級瞪羚企業原則上從市級瞪羚企業中優先推薦申報。鼓勵市、縣政府給予配套獎勵。
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積極爭取財政、科技、金融、 人社、稅務等部門對瞪羚企業在技術研發、融資服務、社保繳納、人才政策、稅費減免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
4、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積極組織對瞪羚企業發展 模式、發展成就的宣傳力度,通過媒體、論壇、交流等多種形 式將企業的發展經驗廣泛推廣,吸引生產要素聚集,引導全市 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