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業設計發展的歷史進程來看,第y次科技革命后,大量工業產品投放市場,但由于當時工廠只強調工業化、批量化,只注重生產和銷售,大量粗糙的工業產品泛濫。“藝術與技術的融合”在口號下,美學應用于技術領域的實踐,因為技術可以滿足人類的物質需求,而藝術更能滿足人類的情感需求。
這對工業設計,甚至現代設計,都起著重要的啟蒙作用,此時的工業設計就是所謂的工業設計“傳統工業設計”。傳統的工業設計主要以產品設計為核心,這與大多數文獻所說的狹義工業設計的概念非常相似。因此,到目前為止,產品設計和工業設計沒有區別。
這里的“工業產品”,必須是可能通過工業生產方法重復制造的,因此,取決于特定地理條件、不能重復再現的建筑物、橋梁的形狀,以及無法穩定再現的純手工藝品、農畜產品等并不能構成外觀設計;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對產品的整體設計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在產品中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單獨使用的“局部設計”,如帽檐、杯把等,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
工業設計和產品設計在某種意義上是完全一樣的,但它更適合具有功能價值的東西,通過工業設計開發,以產品的形式展現在我們眼前,產品設計是工業設計的核心,是企業運用設計的關鍵環節,它實現了將原料的形態改變為更有價值的形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