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轉舞臺
現代歌舞劇演出時必備的舞臺設備,能提高劇種的演出效果。旋轉舞臺在現代迪斯科廳,歌舞廳和時裝表演廳中,逐步得到應用。為了配合強節奏的音樂的多變的燈光,要求舞臺能夠旋轉起來,讓觀眾身臨其境,在音響燈光中參與到舞臺旋轉的自動化中來,替代傳統的靜止舞臺. 采用自動壓緊摩擦輪傳動機構或齒輪傳動機構或銷齒傳動機構,具有可逆旋轉,無級調速,準確定位等功能。
升降舞臺
主要用在迪廳,歌舞廳的其它需要升降功能的娛樂場所。為了滿足表演者和演唱者的需要,希望娛樂場所舞臺能夠慢慢升起,突出表演者和演唱者的動態效果,提次,增加整體娛樂氣氛。大行程升降舞臺:采用絲桿苛鏈條傳動機構,多級升降。運動平穩,任意位置可鎖定。
功能:①使舞臺畫面更清晰:使觀眾能夠看清什么或舞臺的某些角落不觀眾看見(現性)。②加強舞臺表演的效果:符合劇情需要,使背景顯得自然,對劇情發展起到襯托、暗示和誘導作用、調節氣氛(演員、觀眾)。 舞臺燈光的使用原則:①強度(指燈光的亮度):必須有足夠的燈光,使觀眾能夠看到顏色、外表和細節。②分配:包括燈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臺的方向分配,主體必須與配角和背景與明顯不同(顏色)可亮度區別。③顏色:依靠色紙、電腦調色等方式來滿足劇情的需要。④變化:依劇情需要,使燈光的顏色、亮度、運動進行變化。在舞臺燈光的具體使用過程中,在減少某一光源前,應做好增強下一光源的準備,除劇情的特殊需要外。盡是避免黑聲,以免影響演職人員的工作。
舞臺燈具按光學結構可分為泛光燈、聚光燈和幻燈三類;按舞臺上安裝的部位則又有面光、耳光、腳光、柱光、頂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動光之分。泛光系統是指可以發出均勻柔和的光線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燈光的燈具。單獨的泛光燈、頂排燈、腳燈和幕燈等一般用于照亮天幕、繪畫布景或演區。聚光系統指能發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區范圍的燈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