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中、高級)職稱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等級統一考試。考試均為上機操作,每個模塊考50分鐘。每位應考人員必須參加二至三個模塊的考試。195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免考。應考人員必須在本年度內并在同一考點通過所有規定科目(模塊)的考試,方可取得合格證書,否則成績均作無效處理。首次考試的應考人員可根據考點的報名情況和本人意愿自行慎重選擇考點。
助理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助理工程師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考核稱職以上。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申報。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或已定性為技術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延遲2年申報。 (三)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