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計作為建筑安裝類設計的分項設計,有著專業性強,要求高的特點。主要分為主動防火與被動防火兩大類規范。
常用的消防設計規范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GB50067-201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84-2017、《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50974-2014、《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 》GB51309-201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50116-2013、《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70-2005、《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140-2005規范等。
火災報警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是消防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可以及時發現火災,并通過聲光報警裝置向人員發出警報。火災報警系統應該覆蓋整個建筑物,并與消防控制中心相連,以便及時采取滅火措施。疏散通道:在消防設計中,合理的疏散通道是確保人員疏散的關鍵。疏散通道應該寬敞、明亮,并且能夠容納足夠的人員。同時,疏散通道應該與火災報警系統相連,以便在火災發生時及時疏散.
消防設施的設計應該考慮到建筑物內部設施、構造和材料的防火性能。例如,建筑物內部的防火隔離、防火門、防火窗等防火措施應該與消防設施配合使用,以便將火災控制在局部范圍內。消防設施應該具備可靠性、穩定性和性,能夠快速、有效地消除火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竣工,建設單位應當向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抽查。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