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原則:
熟悉案情:律師要仔細查閱案卷,會見被告人,認真進行調查取證,熟知被告人無罪的事實和情節。
證據充分:律師需為被告人無罪提供充分證據,從根本上否定檢控方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使無罪意見被法官采納。
慎重決策:無罪辯護風險較大、成功率低,律師決定為被告人作無罪辯護時應特別慎重,必要時可與其他律師或律所領導商量。
規避風險:律師要注意與法院、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溝通,消除誤會,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保護自己并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輕罪辯護是刑事辯護中的一種常見策略,指辯護人在承認被告人實施了一定違法行為的前提下,通過法律論證、證據分析等方式,主張被告人的行為應被認定為較輕的罪名,或在同一罪名中爭取更輕的量刑(如降低刑罰幅度、適用緩刑等),以限度減輕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存疑不起訴: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前期咨詢與分析
解答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法律疑問,如離婚條件(協議離婚 / 訴訟離婚的適用情形)、財產分割原則(婚前 / 婚后財產界定、房產 / 股權等特殊財產的分割規則)、子女撫養權歸屬(法院判決的核心因素:子女年齡、雙方經濟條件、生活環境等)。
分析案件細節,評估勝訴概率,制定解決方案(如是否適合協議離婚,訴訟離婚需準備的證據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