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是公安局指定的(廣州各區)印章備案單位 特種行業許可證號:穗公特云治字第刻E031號 廣州公章-廣州市刻公章備案-.廣州天河公章-廣州刻章-廣州刻財務專用章-廣州刻印章-廣州白云刻章-廣州越秀刻章-廣州荔灣刻章-廣州海珠刻章-廣州南沙刻章-廣州番禺刻章-廣州從化刻章-廣州增城刻章-廣州花都刻章- 1.原子印-是采用1972年美國莊臣公司發明的原材料制作而成,香港進口原子印是目前商務活動中廣泛應用的印章之一,外形美觀,印面清晰,無需印臺、無需加油,即蓋即干,攜帶方便,絕不褪色等特點,可以使用36000次以上。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適合銀行印簽印章。
發票章備案證明丟失后,可以參考以下步驟進行補辦: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經辦人辦理,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部分地區可能還需要提供登報聲明作廢的報紙原件(若有登報要求)、原發票章備案的相關信息等。 前往備案機關:一般是當地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部門或原備案的相關機構。 填寫申請表格: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后,領取并填寫補開備案證明的申請表格,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如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原發票章的規格、字體、編號等細節。 審核與辦理:備案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核實發票章備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如果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一般會在一定時間內辦理補開手續。 領取證明:審核通過后,按照備案機關的通知,前往指定地點領取新的發票章備案證明。領取時,要仔細核對證明的內容是否準確無誤。 不同地區的具體補辦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建議提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以確保補辦手續能夠順利進行。
發票章備案證明通常沒有明確的有效期規定。 發票章備案證明是證明發票專用章已經依法備案的憑證,只要發票章的使用主體、樣式等信息沒有發生變更,備案證明就持續有效。但如果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需要重新刻制發票章并辦理備案,此時原備案證明會因印章信息的變動而失效。
財務章: 圓形財務章:一般直徑為 3.8cm,圓邊寬為 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名稱后應加 “財務專用章” 字樣,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方形財務章:尺寸為 25mm×25mm,邊寬 1mm,字體為宋體,下排為印章備案編碼。
